在有用与有趣之间司马光诗学思想探论
司马光虽然并不以诗名家,却是一名高产的诗人,留下了1200多首诗歌,这些诗歌类型多样、风格各异,显示了饱满的创作热情与艺术活力。司马光热衷唱和,对宋诗主流风尚有着敏锐的感知。他早年与王安石、吕公著、韩维结成“嘉祐四友”,成为宋仁宗朝馆阁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晚年闲居洛阳,与文彦博、富弼、范纯仁等人结成耆英会、真率会等诗会,为宋神宗朝诗坛一时胜事。除此之外,司马光还有丰富的诗论、文论作品,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诗学思想。他的诗学思想杂有文学、政治、理学的多种因素,徘徊在实用性与娱乐性之间,这跟他的个人经历息息相关,非常耐人寻味。
有着强烈实用主义观念的司马光一方面极端轻视诗歌的作用,一方面又极其喜爱以诗歌休闲娱乐,而且从他的诗歌尤其是晚年在洛阳闲居时期的大量作品来看,并没有丝毫的实用与娱乐相矛盾的焦虑。这是因为一方面司马光自弃于无用之地,自然不会苛责诗歌的有用,相反他则通过大量包括写诗在内的娱乐活动来缓解政治失败的愤懑与失落,也对新党的打击排挤展示出了不屑的姿态;另一方面,司马光通过真率会等活动将娱乐行为道德化,使之变成隐逸、尚齿、俭朴、娱宾、敦友的有效手段,这样也就赋予了诗歌吟咏具有道德色彩的无用之用。但诗歌并非司马光重要的载德文体,他写作的不少传记文、议论文、序文起到了专门的载道树德的作用。简而言之,司马光对待诗歌写作的基本态度是重娱乐而能兼顾道德。
一、重实用而尚“辞达”
最能反映司马光实用主义诗歌观念的是他对科举考试中考校诗赋的反对。熙宁二年,他在翰林学士任所上的《议学校贡举状》中说:
进士初但试策,及长安、神龙之际加试诗赋,于是进士专尚属辞,不本经术而明经止于诵书,不识义理,至于德行则不复谁何矣。自是以来,儒雅之风日益颓坏,为士者狂躁险薄,无所不为,积日既久,不胜其弊。于是又设封弥誊录之法,盖朝廷苦其难制,而有司急于自营也。夫欲搜罗海内之贤俊,而掩其姓名以考之,虽有颜闵之德,苟不能为赋、诗、论、策,则不免于遭摈弃为穷人,虽有跖蹻之行,苟善为赋、诗、论、策,则不害于取高第、为美官。臣故曰取士之弊,自古始以来未有若近世之甚者,非虚言也。[1]
次年,他又在《再乞资荫人试经义札子》中说:
臣今复差知审官院,窃见资荫人初授差遣者,令试诗一首,实为无益,不惟其间有墙面者假手于人,徒长奸伪,就使自作诗得如曹、刘、沈、宋,其于立身治民有何所用?……然《孝经》《论语》,其文虽不多,而立身治国之道尽在其中,就使学者不能践履,亦知天下有周公、孔子、仁义、礼乐,其为益也,岂可与一首律诗为比哉?[2]31
司马光认为“进士专尚属辞”使得士人道德日丧,因为文辞只是表面的浮华虚饰,德行、义理才是内在的核心价值,过分看重文辞浮饰必然会忽略实用价值并最终导致实用价值的丧失,舍本逐末的风气也必然会导致士风日坏、道德沦丧,“狂躁险薄,无所不为”。可见司马光的实用主义和道德主义是捆绑在一块的。如所谓“就使自作诗得如曹、刘、沈、宋,其于立身治民有何所用”,“立身治民”包括了“立身”之德与“治民”之用,相当于修齐治平中的修身与治国,因为诗的本质在于文辞,诗歌的竞技归根到底就是文辞的竞技,文辞的技艺再高超跟选拔人才使之“立身治国”的目的都毫不相干,甚至还会助长奸伪。司马光还从考校诗赋的不合理进一步引申到“封弥誊录之法”的不合理,因为这样会导致只见其文之高下不见其人之善恶的结果。不知不觉,他又将文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所有科举文体“赋、诗、论、策”统统纳入其中。居洛期间,司马光曾写有《斥庄》一文,借排斥庄子之文重申了“文”与“道”的对立:“或曰:‘庄子之文,人不能为也。’迂夫曰:‘君子之学为道乎?为文乎?夫唯文胜而道不至者,君子恶诸,是犹朽屋而涂,不可处丹艧也,眢井而羃绮缋,不可履也,乌喙而渍饴糖,不可尝也。而子独嗜之乎?’”[3] 从司马光这些反对诗文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似乎不太可靠的逻辑,即华盛必然实衰、文盛必然道衰,这是将华而不实、“文胜而道不至”的或然性推向必然性再加以极端化的做法。司马光或许并非不知道这中间的逻辑错误,他只是借用一种极端的可能性来强化认识过分重视文辞虚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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