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全景再现张晋藩先生中国传
2018年11月,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新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隆重推出。本书集张先生数十年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之大成,既有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面貌及特征的勾勒,也有对其内涵与脉络的深描;既有对基本问题的学理探讨,也有对典型案例的简要分析;既有对漫长演进历程的梳理与回顾,也有对历史经验与当代意义的思考与总结。因而,本书不仅是一部见制度、见思想、见人物、见文化的法学佳作,也是一本内容丰富、体例分明、结构严整、深入浅出的文化新著。
早在20世纪80、90年代,张先生就已开启了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之路,并先后推出《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法制文明史》等享誉中外的著作,与以往研究相区别,本书试图在史论结合基础上,使古代法律史料与现代法学理论融为一体,建构一张符合中国法制历史发展实际的文化图谱,让读者以更加全面的视角清楚认识传统法律文化的生动面貌。
其一,提纲挈领地阐述了解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意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文明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中华民族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的伟大创造。中华民族能够长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华法系与法制文明能够持久影响东亚各国并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等并列为世界五大法系,与传统文化包括法律文化的广博与发达密不可分。张先生在序言中表达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敬意及研究的旨趣:“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而且有着五千年从未中断的历史发展过程。就法律文化而言,同样源远流长,彪炳史册,其底蕴之深厚、特点之鲜明,影响之深远,以及治国理政方面的充分论证都显示了古圣先贤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与舍我其谁的治国抱负。他们所创造的法律文化资源,既是标志其文明高度的丰碑,同时也是支持我国当前治国理政和文化自信所需要的智库。”
其二,在概括性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之后,分别从“以民为本”、“民族精神”的层面阐述传统法律文化的特殊性、典型性与人文关怀。在张先生看来,对“以民为本”的重视与推崇,使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务实、理性的体现,民本思想贯穿于治国理政、司法断狱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民、爱民、养民、恤民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通过“宽仁慎刑”得以区别对待,对死刑犯生命的剥夺通过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得以规范化。在五千年的岁月变迁中,法律文化和对民族精神紧密融合,相互塑造,如:立足实际的法律文化,反映了求实务实的民族精神;德法共治的法律文化,促进了厚德亲伦的民族精神;传承与创新的法治历程,体现了坚韧进取的民族精神;法以诚信为本,体现了敦诚守信的民族精神;重惩不孝不忠的犯罪,体现了孝亲爱国的民族精神;调解息讼的司法传统,体现了崇尚和谐的民族精神。这些都雄辩地说明了传统法律文化与政治文明、民族精神等相辅相成,互为支撑。
其三,从礼法结合、德法共治的治国方略层面以及公法文化、私法文化、司法文化、传统律学、监察法文化等多元视角进行具体分析和论述,进而呈现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厚重质朴的全景图。透过本书可知,传统中国不仅有着发达、丰富的公法文化(包括以历代刑法典和审判实践为基础的刑法文化,也包括以历代会典、各部院则例等为基础的行政法文化),也蕴含了法律渊源多样、契约关系明确的私法文化(即以历代法典中的民事法律条文、户部则例、民事习惯法及民事司法实践与调解实践等为基础的民法文化),还融会了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文明所特有的监察法文化。特别是诸多法律思想与变法主张的宣扬、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的交织、法律文本与司法实践的互动、法典体例与法律体系的革新等,都反映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博大精深与进步意义,而立足于国情辗转相承,也凸显出其不同于西方的发展轨迹。
其四,张先生扼要阐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地位与史鉴价值。“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源远流长,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典型性,在世界法文化宝库中处于卓尔不群的地位。”尽管世移时易,但其中仍有超越时空的合理的因素。汲取这些优秀内容对今天立法、司法、执法、法律宣传、法律监督等都将有所裨益。需要注意的是,对传统的弘扬并不意味着复旧,更意味着在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这是张先生不同时期的论著中一以贯之的立场。书中深刻阐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存在统一性、包容性与孤立性、保守性兼具,统治者注重立法、司法、普法与普通百姓法律意识依然淡薄等矛盾现象。因而,研究传统、弘扬传统不是故步自封,不是保守因循,不是厚此薄彼,而是应该立足本土,会通中西,推陈出新。本书既反映出张先生治学的谦虚、严谨和永不自满、孜孜求索的精神,也体现出张先生鉴古明今的研究志趣,更鼓励和启发着后学者和阅读者,在领悟文化魅力的同时,不忘去芜存菁、博采众长,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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